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

【365-338】Find my PHONE

這年頭智慧型手機真的不能偷!(警世良言)

生平第一次經歷手機不見好像是高中時我爸的手機丟了,當時因為不曉得該怎麼處理,拖延了一段時間才向電信公司申請停話,結果收到電信帳單的時候備用來打0204的電話一萬多塊,也只能認賠。

後來因此也學到教訓,知道手機確定不見的話一定要第一時間向電信公司報告,以防被盜打,果然我爸第二次手機不見的時候,就立馬使出大絕招,不過他也太會弄丟手機了吧!

在我的手機人生裡,因為覺得它實在太貴重了,雖然有幾次差點就把它忘在某些地方,但都迅速的找回了,因此也沒啥弄丟的經驗,只是沒想到這樣的記錄竟然無法一生完封。

是的,繼上次TEAM去台南玩時,很天兵的將相機放在公園裡之後,原以為我的忘東忘西已經到達最高境界,沒想到,就在我去花蓮玩的最後一天的最後一餐,我竟然把我的唉奉放在麵店了。

發現的時候是吃完麵離開去買了名產之後,突然發現手機不在身上,很肯定剛才在吃麵食還有拍照打卡,因此立馬就打電話問店家是否有看到手機,但接電話的小姐說沒有,去找了一次還是沒有,於是我們又驅車前往尋找一次,但無所獲,接著就直接到附近派出所去,但員警告訴我們一定要有手機序號才可以請電信警察查詢,因此也無法受理我們報案,本來想借用派出所電腦追蹤手機位置,但也因為IE過於老舊而無法使用。

是的,因為同行人員沿路上網估狗唉奉弄丟怎麼辦,發現唉奉有一個「FIND MY PHONE」的功能,可以使用遠端的方式在地圖上定位來傳送訊息、鎖定或清除唉奉,很湊巧的前一陣子因為在FB上研究手機的各種功能時,特別把手機定位的功能打開,正好可以運用上!(嗚嗚嗚真不想要這個正好)

於是我們又立馬殺回涵涵的宿舍,用iCloud定位我的手機,發現它在麵店外的一個地點,但不知道是哪裡,討論之下覺得不要貿然前往較好,因此利用遠端先將手機鎖定,並且傳送訊息希望對方將手機交給警方,然後討論的對策是先回到板橋的家拿到手機序號,再趕回雲林報案。

不過就在返回板橋的火車上,涵涵帶來好消息,發現定位點已經出現在剛才的派出所,經過電話確認後也確定就是在那裡,因此就歡喜前往領取,並聽說是麵店老闆娘送來的,但也無法得知究竟中間到底經歷了些什麼,只能說能找回來真好!

一直到今天從火車站領回涵涵寄來的手機,才真的有鬆一口氣的感覺,看它完好如初的回到我的身邊,都要喜極而泣了!

這個故事得到兩個學習:
1.如前所述,智慧型手機的定位功能也太強大,幾乎是不怕弄丟了!
2.平時多研發手機功能,有助於應對各種神秘困難。

還是覺得我這個忘東忘西的毛病很糟糕,但也感謝同行的人兒們陪我四處尋找和想辦法,打亂了大家最後的行程,實在有點抱歉,不過能夠順利找回,也實在太讓人驚嘆!

2 則留言:

  1. 你這個經歷太瘋狂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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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她跟中中演sirs更瘋狂!!!!答應我〜以後要小心!我都被嚇到六神無主去吃帥哥甜點(主廚應該是你的菜,高瘦,有靦腆微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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